同前文 但是阿聰是第五年結束時才中彩券 那又哪個方案好呢?
解答
先算方案一
五年結束就是還到第六十期 假設原契約可先償本金但不可縮短還款期限且償還本金後 之後利息以剩餘本金計算 (我猜應該不會這樣算 這樣算銀行滿虧的)
到第六十期結束 所餘未清償本金是 524958
此時清償 500000 則餘 24958 一樣用本息分期攤還
則剩下六十期 每期攤還 437
所以這十年總支出為
9201x60+437x60+500000+50000x10= 1578280
方案二的話
五年投資報酬率 2% 每年支出 50000的帳號 餘款是 291839
所以總支出是
(500000-291839)+1104120+50000x5 = 1562281
還是方案二好
Thursday, March 22, 20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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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comments:
ㄟ
老劉我算到昏頭了
你自己看一下
方案二會好的原因
在於本息平均攤還是每月攤還
實質年利率才1.04%
但是你投資報酬率是年2%
當然放著投資比較好
買尬
我學finance也看無
哈哈
我也沒寫得很清楚 你看得懂就有鬼
不過你學 finance的也看無
會不會我真的哪邊寫錯了
重點是 以後要跟老梁簽牌!
再次證明我數學真的是不太好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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